最新播音主持练习抒情的自备稿件
有一天,猫妈妈把小猫叫来,说:“你已经长大了,三天之后就不能再喝妈妈的奶,要自己去找东西吃。”小猫惊恐地问妈妈:“妈妈那我该吃什么东西呢?”
猫妈妈说:“你要吃什么食物,妈妈一时也说不出来,就用我们祖先留下的方法吧,这几天你躲在屋顶上、梁柱间、箱笼里、陶罐边,仔细倾听人们的谈论,他们自己会教你的。”
第一天晚上,小猫躲在梁柱间偷听,一个大人对孩子说:“小宝,把鱼和牛奶放在冰箱里,小猫最爱吃鱼和牛奶了。”
第二天晚上,小猫躲在陶罐边,听见一个女人对男人说:“老公,帮我的忙,把香肠、腊肉挂在梁上,小鸡关好,别让小猫偷吃了。”
第三天晚上,小猫躲在屋顶上,从窗户里看到一个妇人唠叨自己的孩子:“奶酪、肉松、鱼吃剩了,也不收好,小猫的鼻子特别灵,明天你就没得吃了。”
就这样,小猫每天都非常开心,它回家告诉猫妈妈:“妈妈,果然像你说的一样,只要我保持倾听,人们每天都会教我该吃些什么。”
靠听别人的谈话,学习生活的技能,小猫终于成为身体敏捷、肌肉强健的大猫。它后来有了孩子,也是这样教导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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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北京。
这里,有灯红酒绿、有车水马龙。有沉浸于其中风姿卓越的男男女女。
当鸡尾酒和精致的餐点包括了生活最原始的样子,你是否会注意到?在城市的尽头还有他们这样的一群人。
叫我该怎么称呼他们呢?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民工子弟还是农民工二代?
不,我不想用这样冰冷的字眼称呼他们,我多想叫着他们带着泥土气息的乳名,拉着他们的小手,走进他们的生活。
和沉浸于城市里大人的世界里的孩子不同。他们从小生活在故乡的青山绿水当中,奔跑在会呼吸的土地上,在山野的风中,他们追逐着、嘻戏着、憧憬着…
有一天,他们欢欣鼓舞的跟着爸爸跟着妈妈来到了向往已久的大城市!,在城市的尽头扎下了根!
于是,习惯了青山绿水的双眸第一次触碰到大城市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小小的手指怎么也数不清楚写字楼的层数。破旧的简易板房,还有地下室成为家的代名词,工地上的大锅菜和白米饭是他们的一日三餐,废土堆、建筑垃圾是他们可以发现无限乐趣的游乐场~就这样,他们小心翼翼的背起书包融入尽了城里人的生活。
然而,在城里人异样的眼光当中。他们也算第一次明白暂住证和户口本儿的区别。
安徽省阜阳市九岁的侯战强跟着爸爸来到北京,他曾在日记本里这样写着:“听爸爸说家里没钱了,下学期我和二姐都不能上学了,二姐说如果家里没钱就让我读书,可二姐读书比我好,要是只能一个人上学。我想让二姐去,因为现在二姐知道的比我多,她已经上五年级了。她学完了,可以回来教我,要是…要是我和二姐都不能上学了,那我就看学过的课本和教科书,遇到不认识的字儿我就查字典,自己学,等爸爸有钱了,我再和二姐一起去上学。”
多懂事的孩子呀,小小的他还不大懂得生活的艰辛,却不得不接受生活给他的选择。
几年前,我也是他们当中的一员。在很小的时候就跟着爸爸妈妈外出打工,一跟就是十二年,和他们一样我害怕过周围人异样的眼光,担心过下学期没有着落的借读费,心疼过在大年三十依然在风雪中工作的父亲,为了能和同学做朋友,为了能够得到老师的一次表扬,为了让辛劳的父母有一丝欣慰~
我拼命地让每一次考试都是第一名,我还是那样羡慕,羡慕城市里的孩子可以学跳舞、弹钢琴,羡慕班里的同学有漂亮的文具盒和漂亮的花裙子,羡慕他们每一个人都能说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我羡慕!就是在这样一个又一个的羡慕中我长大了。
长大以后的我,时常会梦见那片绿油油的麦田,梦见那条从村口通向家里的小路,梦到那亲切到骨髓里的乡音。还有那总是比城市里明亮的故乡的星空,我会悄悄的替他们许愿,希望明天的打工子弟小学不会因为交不起水电费而被查封,希望他们记得那年春晚上他们充满豪气的宣言:“我们的学校很小,可我们的成绩不差,我们不和城市里的孩子比爸爸妈妈”。
如今的我,也即将毕业了,和周围的同学一样,我的梦想耶悄悄绽放,我想成为一名老师,我想和他们的梦想一起开花。
太阳,太阳从地平线上升起,照亮了城市的尽头,照亮了他们的生活。你看啊!他们正在那里等我,我要陪着他们,慢慢儿的…慢慢儿的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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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地,被一张照片震撼。拍片现场,红墙青瓦,演员在拍片之余执一支毛笔,捧一瓶水,就这样,在墙上笔走龙蛇,行云流水。
是什么让人感动,在这短暂的瞬间?想起两个字:素心。“交友须带三分侠气,做人要存一点素心。”20xx年前,年少的我读到这样的句子,只觉得漂亮,却未必懂得,但是现在突然觉得有一点懂了。
纪晓岚的老师曾撰一联:事能知足心常泰,人到无求品自高。想想,不过一念之间。当野心只为白云留,花开花落,山中红萼。世味有浓淡,素心无嗔喜。
济慈写诗时常写在纸片上,事后夹在书里做书签,或者随手扔在一边。1820xx年的春天,夜莺在他的屋外放歌。清早,他从餐桌边拖过一把椅子,坐在葡萄架下的草坪上,整整一个上午,他都在写着。写完却将纸片塞到书架里了事。查尔斯将纸片拣出来,细细誊出,这就是济慈的《夜莺颂》。济慈写给自己的墓志铭:此地长眠者,声名水上书。
卡夫卡的遗嘱:最亲爱的马克斯,我最后的请求是,我的遗物里,凡属日记本、手稿、来往信件、各种草稿等等,请勿阅读,并一点不剩地全部予以焚毁……这是一个被米兰·昆德拉称为“被背叛的遗嘱”,他的朋友将这些整理出版,于是文学史上注定要留下卡夫卡的璀璨光芒。风行水上,原来只是路过。那些不朽的传奇,在诞生的一刻,并不是为了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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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的时候,我的世界一片黑暗,低矮的屋檐,昏暗的房间,我的皮肤,以及周围人们眼中,那种冷漠而疯狂的目光,在这样一个罪恶的环境里,我似乎只有选择堕落,然后消亡在对这世界的憎恶之中。 然而一个人改变了这一切,一个普通的黑人妇女,我的妈妈,我相信,这是上帝发现对我的不公之后,给我的补偿。我喜欢篮球,但我的身高使我只能站在球场边静静的看着高个子们的表演,在我沮丧之极的时候,妈妈,来到我的身边,用一种不容反抗的口吻对我说:你是个男子汉,不比任何人差,我相信,我的儿子是最出色的,去做给我看。从那时开始,我有了一种桀骜的眼神,藐视一切,在我心中,只有一句话,someman are born to be hero,有些人,生来就该是英雄。妈妈默默的支持着我,为了给我买双球鞋,她甚至愿意不用电灯,每天晚上在黑暗中看着我在院子里运球。
几年之后,我拥有了一副强壮的身体,无语伦比的速度,以及令所有对手胆寒的那种眼神,在大学里,我打败了所有的对手,他们对我束手无策,我像一阵风一样穿梭在人从当中,然后,我来到了NBA,一个充满了金钱与梦想的地方,我不知道我会有怎样一个前途,我不在乎,在这里,有很多的英雄,他们都像我一样身怀绝技,但大部分人都只是配角而已,因为他们缺少一种对胜利的渴望,只是为了金钱和名誉。
除了一个人,唯一一个可以让我心服口服的人,他叫乔丹,可惜他老了。他们说,我应该成为飞人的人,是的,但我必须用总冠军的戒指来证明自己的价值,我,打败了东部所有顶尖的后卫,用我的速度和隐藏在眼神之后的执着的信念,记得在一场大战之后,一个叫雷阿伦的家伙败在了我的脚下,他很强,在技术上无可挑剔,他败给了我的信念,他没有一种王者之气。
洛杉矶,是的,在这片黄色的浪潮之中,席卷着一股令人压抑的气息,它是属于征服者的,他们有一位少年英雄,他的空中舞步可以可乔丹相媲美,但我并不惧怕他,令我窒息的那种气息来自于躲藏在浪潮之后的一只鲨鱼,乔丹之后最具统治力的家伙,比赛开始之前我身上有十多处伤痕,所有的人都认为我们会输,并且不堪一击,但我想,我会给出一个令他们惊讶的答案。
后来,妈妈告诉我,当她看到我孤身一人对抗那个王朝的时候,她为我感到自豪,她的儿子用自己瘦小的身体,傲立在浪尖之上,向整个世界宣布,我是一个英雄。
当年的情景已经在我脑海中渐渐淡去,我们也似乎离总冠军越来越远,但我的眼神依旧未变,永远充满了对胜利的渴望,或许我拿不了总冠军,或许我永远成不了像乔丹那样的王者,但我不在乎,我只知道,我的妈妈,再也不用在黑暗里度过黑夜,而当年那个穷小子,如今,再也不会没有鞋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