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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工作计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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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环境整治力度,确保环境安全。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规范金属表面处理行业,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防“涉小”企业反弹,确保全年不出现大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是大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工业大气污染、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防治,加强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机制建设、企业提标升级等工作,切实落实改善大气环境的各项,完成《责任书》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三是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全面完成“十三五”减排任务。科学制定减排计划,落实减排机制,深挖减量,严控增量,涉水企业完成提标治理任务,督导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重点减排工程充分发挥减排能力。完成省市下达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目标,力争进入全市减排先进行列。

  四是打造智慧环保工程。引导重点污染企业安装在线监控并联网;筹划整合应急指挥、在线监控、网络办公、12369多个指挥体系,建立统一指挥体系。实现对重点排污企业的在线监控,规范环保办公实现网上办公。五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强建设项目的全程环境监管,严把环评审批关,强化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建设项目审批率和“三同时”验收率在90%以上,做好全县违规建设项目环保清理工作。

  六是抓好环境宣传工作,弘扬生态文明。组织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等各项社会化宣传活动。继续开展绿色单位创建活动,促进公众参与,提高公众环境知晓率和满意率。

  七是加强环保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环保队伍。认真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各类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高环保系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水平。大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环保局工作计划

  20xx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工作总体部署,紧扣自治区环境保护会议精神,以改善县城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全力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战役,认真整改落实环保督查问题,提高企业、社会环保自律能力和意识,增强全县人民群众生态环保获得感。

  (一)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

  全面落实区、市、县、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和目标任务,抓重点、攻难点、补弱点,认真推进和落实“各级、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深化督查和考核工作,确保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同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从严从实落实好机构改革任务,以新常态引领环保的新实践,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二)开展污染源普查,完善环境基础资料。

  按照区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完善污染源档案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环境管理提供基础依据。开展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调查评估工作,为水源地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协同相关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土壤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开展国家重点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考评考核。

  (三)强化环境执法检查,推进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继续保持环境执法检查高压态势,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格执行新法赋予环境违法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拘留等强制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建立并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环境执法检查的灵活性。主动与、司法、检察等部门联动,对涉嫌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以强有力的惩处手段推进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严格执行行政审批“负面清单”,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企业环境诚信档案和环境失信企业黑名单,进一步提高企业主动履行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强力推进企业污染防治、污染治理。

  (四)加强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环境保护专业化水平。

  加强重点源监督性监测和自主性监测,督促重点企业制定自主性监测方案并备案,定期对自行监测公开结果。配合区、市监测站做好全县国控重点源、地表水、集中饮用水、水预警监测井、土壤监测、噪声敏感点监测并及时公开,按时公开县域空气质量状况。加强环境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以“大练兵”为抓手,通过典型案例分析,案卷点评、实地调查、勘查等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五)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强化企业污染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认真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各项工作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进一步强化火电、水泥、钢铁、铁合金等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除尘、脱硫、脱销改造,重点实施中宁锦宁炭素烟气余热利用及烟气脱硫项目、中宁发电公司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水暖公司20吨以上城市燃煤供热锅炉脱硫设施建设,天元锰业2*350MW自备热电厂项目,兴鑫冶金、源林生物、宁华工贸和华石砼业配套除尘设施建设、原料堆场粉尘治理等,进一步减少工业大气排放。继续加大南北河子水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建设中宁第三污水处理厂、石空新材料循环经济示范区西区污水处理厂等水污染治理项目,提高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收集能力。加快中宁第二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和中宁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提升环境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

  (六)突出抓好环评审批服务。

  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严格环境准入,实施排污许可,推动县域经济科学发展。强化规划环评的约束作用,落实“工业园区环境保护规划”、“重金属污染防治计划”等专项规划。扎实做好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环评服务跟踪,先期介入,主动服务,完善机制,切实做好支撑保障。重点促进20xx年3月份集中开工项目的环评服务,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七)认真做好“中宁县国家区域生态建设与考核”推进工作。

  按照自治区批复我县“国家区域生态考核方案”,指定20xx年详细具体的实施计划和项目方案,认真组织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资金,不断提升中宁县区域生态功能和生态环境质量。

  (八)拓展环境保护宣教思路和途径,着力提高群众环保意识。

  有效利用电视媒体、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普及环保知识,加强环保政务公开工作,扩大环保宣教覆盖面。探索和创新环保志愿者社会组织,搭建与群众对话平台,拓展群众诉求渠道。深化与传统媒体合作,加大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保科普知识和生活常识的宣传,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宣传环保公益先进典型等;深入开展环保宣教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营造人人关心环境质量、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环保局工作计划

  总体思路:在上级环保部门指导下,按照、市的统一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精准发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以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集中发力抓好问题整改;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大力实施涵盖大气、水、土壤的环境综合整治,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攻坚行动推向纵深。

  主要目标:201_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_年(基准年)下降2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考核要求;45个国考、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Ш类水质的个数由13个提高到18个,比例由28.9%提高到40%,其中14个国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Ш类水质的个数由6个提高到8个,比例由42.9%提高到57.1%,且所有断面水质确保较20__年水质不下降。

  集中发力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根据督察反馈意见及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同时,压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的方式,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

  全面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1、聚焦生态环境,形成绿色发展共识

  环境因素纳入前端决策,推动结构调整。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减煤、减化为重点,坚持四化引领,推动我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绿色调整,从源头为生态环境减负。制定201_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培育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县区,启动工业园区绿色发展评估试点工作。在省级生态红线调整规划出台基础上,颁布《无锡市生态红线规划》,完成省级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年度评估。坚决贯彻“263”专项行动方案,把宜兴市作为太湖上游地区和确定的“生态保护引领区”进行整体保护,切实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项目准入环保门槛。

  环境质量纳入考核目标,完成减排任务。“十三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六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比例仍为环保约束性指标,继续纳入考核目标。由于国家采取环境质量改善与总量减排双重考核,减排任务完成难度明显增大,存在核算细则不确定、储备减排项目不足、地区间不平衡、计划项目质量不高等问题。我局将根据新的减排形势,不等不靠、抓早抓实、用环境质量改善倒逼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完成201_年度的减排目标任务。

  2、改善环境质量,深化环境综合整治。

  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做好《无锡市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加快推进燃煤电厂整合整治和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大淘汰一批老旧机动车力度。组织编制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强化监测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抓好重点工程落实。编制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重点做好45个国家、省考核断面的水体达标工作,对201_年需要改善提升水质类别的6个断面予以重点关注,及时做好监测预警。认真落实太湖治理暨河道综合整治

  “1+4”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各项工程,做好161条河道的监测工作,确保连续十年实现安全度夏和“两个确保”目标任务。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推动太湖一级保护区逐步建成禁养区,推动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搬迁关停到位。

  有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_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推进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开展地块土壤修复试点。组织开展重金属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回头看”,完成镍、锑、_污染源调查。

  3、严控环境风险,落实最严环保制度

  守住环保准入门槛。实施最严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落实规划和项目环评联动,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高能耗和低端落后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禁止新增化工园区,推动化工项目入园进区,禁止园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园区外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

  着力治理环境风险隐患。全面开展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深入推行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司法联动执法力度,加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加大约谈、督查、问责力度,对履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太湖一级保护区和长江江阴段沿岸重点规划区域内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任务,推动清理沿江水源地违法违规设施,推动限期关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着力解决一批影响群众健康、制约科学发展、阻碍结构调整的环境突出问题。

  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各市(县)、区建设一批危险废物焚烧和安全填埋设施,基本解决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问题。重点推进江阴市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处置项目建设,市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永久填埋场建设;推进宜兴市凌霞固废焚烧扩建、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和危险废物填埋场等项目建设。

  (三)、聚力改革创新深化环保制度改革

  按照环保部和省厅部署安排,有序推进环保机构改革。

  强化绿色金融等激励机制,用价格机制和市场机制倒逼企业转型。按照省统一要求,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全面推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进一步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生态补偿与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扩大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做好全国流域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完善绿色发展水平评估体系。推进环境信用评级结果与相关部门共享,进一步落实守信企业奖励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工作,推动联合惩戒落地,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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