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治污减排取得新进展。
1、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热电、供热等重点行业脱硫、脱氮工程建设等减排工程。
2、督导市热电厂配套建设240吨锅炉脱硫工程。
3、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减排,制定机动车减排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加速淘汰黄标柴油车。
4、加强对已建成投运减排项目的监管,确保减排项目稳定达标运行,对重点减排项目提升自动化监管水平,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提高项目运行效率。
二、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环境监管开创新局面。
1、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对省控重点污染源每月监察不少于1次,同时开展夜间、非工作日抽查等错时突击检查,对区域内重点污染源形成全天候监管,努力做到稳定达标率100%。对市控以上重点监管企业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联网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2、严格落实市关于饮用水源地、鱼粉、修造船及镇域污水处理厂等监管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和镇街完善管网配套建设,强化运行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3、加快推进鱼粉行业整合进度,对列入整合的6家企业督促加快建设进度,要求配备先进环保治理设施。鼓励整合企业兼并、收购、重组周边小鱼粉企业,增上大型环保生产线,逐步解决鱼粉行业污染问题。对原有鱼粉企业采取一企一档管理,加大日常监管和夜查力度,确保鱼粉企业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并发挥最大效益。
4、严格落实《市鱼腥臭气异味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建立长效常态监管机制,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5、严格落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定期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采取早查、午查、夜查以及休息日突击检查等方式,每月进行专项治理不少于10天。
6、进一步强化辖区内小海带、小海蜇、小牡蛎等小食品加工行业污染治理,对“三无”、污染严重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型加工项目坚决予以取缔。
7、加大理石行业综合整治力度,对剩余的40家企业进行规范整治。重点加大对老军屯、宋家庄及齐山河北岸等石材加工厂集中区域及信访案件突出区域的环境监管。
8、继续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增上相应仪器设备,再增上一套PM2.5(可入肺颗粒物)监测设施,对全市开展PM2.5监测。
三、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农村环保取得新成效。
1、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河道、面源等综合整治工作。
2、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加大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争取力度。
3、解决重点流域环境问题,对、等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流域,配合城建部门制订有效整改方案,督导相关街道采取铺设管网,清污分流,建设污水处理厂等措施进行解决,防止出现污染饮用水源及近岸海域等问题。
4、督导相关镇街进一步加大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建立水质定期监测制度,防止污染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农村用水安全。
5、认真落实环保部在我市农村地区推广膜技术污水处理的指示,在城镇污水处理厂辐射不到的农村地区或社区,小面积推广使用膜技术污水处理,为农村污水处理起示范作用。
6、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配合畜牧部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在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规范化整治的基础上,对其他小规模的畜禽养殖场,督导其自觉建设废水收集池,定期清粪,最大限度减少污水外排。
7、抓好国家级生态镇(村)、省级生态镇(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四、严格环境准入,确保环境管理迈上新台阶。
1、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把好环境准入关,对新项目的引进、论证和审批,做到产业性质与环保目标不一致的、选址布局与生态分区规划不相符的、未达到污染限期治理要求的一律不批,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未批新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
2、切实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特别是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跑省进京,坚持一线现场办公,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开工。
3、认真落实《市企业上市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大对拟上市企业的环保服务力度,对近一两年内拟上市企业,提前进场、超前服务,督促企业强化环保治理和防治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导企业完成整改,确保达到上市环保核查标准,同时积极帮助协调上级环保部门,争取顺利通过上市环保核查。
4、高质量地完成好20xx年度的城考任务,力争城考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五、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环境安全实现新突破。
1、对全市范围所有企业,特别是存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以及辐射源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存有重大环境风险,没有能力进行有效控制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2、全面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对列入市以上监管的危废企业,按照省规范化管理体系要求,落实危废管理的各项制度,全部通过市局组织的规范化管理考核验收。
3、对危废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对一类达标企业每季度至少监察一次,二类基本达标企业每月至少监察一次,三类不达标企业每周监察一次,确保限期达标。
4、加强危险废应急管理,指导省控危废企业重新修订应急预案,通过市局组织的专家评审,报省厅备案。各危废企业按预案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5、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对全市所有辐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坚持每季度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一次辐射安全大检查。
6、认真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工作,完善预案和物资装备,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一是加大攻坚力度,确保我市治污减排任务完成。
认真落实结构、工程、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强力推进污染减排。重点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热电、供热等重点行业脱硫、脱氮工程建设等减排工程。督导市热电厂投资970万元,配套建设240吨锅炉脱硫工程。全面开展机动车尾气减排,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机动车减排工作方案,严格执行老旧机动车淘汰制度,除正常淘汰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外,加速淘汰黄标柴油车。同时,加强对已建成投运减排项目的监管,确保减排项目稳定达标运行,对重点减排项目在做好人工监管的基础上,提升自动化监管水平,安装在线监控系统,提高项目运行效率。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确保环境监管开创新局面。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不断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密监察监测频次,全面加大夜查力度,进一步提高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率,确保市控以上重点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市关于饮用水源地、鱼粉、修造船及镇域污水处理厂等监管办法,对成山、人和、滕家、俚岛、港西等镇级污水处理厂实行党组成员分包制,完善管网配套建设,强化运行管理,确保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对鱼粉和修造船企业采取一企一档管理,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和夜查力度,确保鱼粉和修造船企业各类环境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进一步强化海岸线200米范围内小海带、小海蜇、小牡蛎等小食品加工等行业污染治理,加大理石行业整治力度,在完善30多家理石加工企业沉淀循环池建设的基础上,再进一步规范50家企业沉淀循环池,实现加工废水循环利用。继续完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增上相应仪器设备,在全省率先开展PM 2.5(可入肺颗粒物)监测试点,不断改善城镇空气质量。同时,坚持环保为民理念,对群众反映的焦点、热点问题,重点跟踪检查,积极化解环境矛盾和污染纠纷隐患,确保信访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三是统筹城乡发展,确保农村环保取得新成效。
按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力抓好农村污水、垃圾、河道、面源等综合整治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督导夏庄镇投资50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200吨污水处理设施,督导荫子镇投资30万元,新建日处理能力100吨污水处理设施,督导俚岛镇投资300万元,在老镇区新建日处理能力300吨污水处理厂。督导北车集团、倪氏海泰、三和影视3个生活污水不能纳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较大小区,使用先进的膜技术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外排废水达到回用标准。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县建设,加大上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争取力度。继续做好8处镇级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建立水质定期监测制度,切实保障农村用水安全。积极开展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在完成42家畜禽养殖企业污染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剩余81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任务,以点带面推动农村环境质量改善。着力抓好国家级生态镇(村)、省级生态镇(村)、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
四是严格环境准入,确保环境管理迈上新台阶。
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把好环境准入关,对新项目的引进、论证和审批,做到产业性质与环保目标不一致的、选址布局与生态分区规划不相符的、未达到污染限期治理要求的一律不批,坚决杜绝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依法查处未批新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三同时”执行率达到100%。围绕“服务发展、保护环境”的工作思路,切实提高环保服务水平,对于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特别是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畅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积极跑省进京,坚持一线现场办公,优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推动项目尽快审批、开工。进一步加大对俚岛海科、华鹏玻璃、泰祥食品等拟上市企业的环保服务力度,帮助协调上级环保部门,争取顺利通过上级环保部门上市环保核查。同时,高质量地完成好20xx年度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任务,力争城考成绩继续保持全省领先。
五是夯实工作基础,确保环境安全实现新突破。
开展企业和项目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工作,对全市范围所有企业,特别是存在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存有重大环境风险,没有能力进行有效控制的企业和建设项目,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加强对涉重金属、危化品、危险废物等重点行业监管,确保工业固体废物实现零排放,危险废物得到安全有效处置。进一步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对全市所有辐射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坚持每季度对放射源使用单位开展一次辐射安全大检查,完成射线装置安全许可证申领工作。认真做好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的修订及演练工作,全面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总体思路:在上级环保部门指导下,按照、市的统一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精准发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以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集中发力抓好问题整改;以“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为抓手,大力实施涵盖大气、水、土壤的环境综合整治,把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攻坚行动推向纵深。
主要目标:201_年我市PM2.5平均浓度较201_年(基准年)下降2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省考核要求;45个国考、省考断面达到或优于Ш类水质的个数由13个提高到18个,比例由28.9%提高到40%,其中14个国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Ш类水质的个数由6个提高到8个,比例由42.9%提高到57.1%,且所有断面水质确保较20__年水质不下降。
集中发力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根据督察反馈意见及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有效措施,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同时,压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定期调度的方式,加大对各地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采取专项督察、明察暗访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进度。
全面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1、聚焦生态环境,形成绿色发展共识
环境因素纳入前端决策,推动结构调整。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以减煤、减化为重点,坚持四化引领,推动我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的绿色调整,从源头为生态环境减负。制定201_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培育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县区,启动工业园区绿色发展评估试点工作。在省级生态红线调整规划出台基础上,颁布《无锡市生态红线规划》,完成省级生态红线区域监督管理年度评估。坚决贯彻“263”专项行动方案,把宜兴市作为太湖上游地区和确定的“生态保护引领区”进行整体保护,切实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提高项目准入环保门槛。
环境质量纳入考核目标,完成减排任务。“十三五”期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六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比例仍为环保约束性指标,继续纳入考核目标。由于国家采取环境质量改善与总量减排双重考核,减排任务完成难度明显增大,存在核算细则不确定、储备减排项目不足、地区间不平衡、计划项目质量不高等问题。我局将根据新的减排形势,不等不靠、抓早抓实、用环境质量改善倒逼总量减排工作,确保完成201_年度的减排目标任务。
2、改善环境质量,深化环境综合整治。
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做好《无锡市实施办法》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加快推进燃煤电厂整合整治和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加大淘汰一批老旧机动车力度。组织编制我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强化监测预警,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编制年度实施计划,抓好重点工程落实。编制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报告。重点做好45个国家、省考核断面的水体达标工作,对201_年需要改善提升水质类别的6个断面予以重点关注,及时做好监测预警。认真落实太湖治理暨河道综合整治
“1+4”文件要求,加快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各项工程,做好161条河道的监测工作,确保连续十年实现安全度夏和“两个确保”目标任务。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推动太湖一级保护区逐步建成禁养区,推动一级保护区内的畜禽养殖企业搬迁关停到位。
有力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省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_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加强污染地块环境管理,推进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开展地块土壤修复试点。组织开展重金属重点行业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回头看”,完成镍、锑、_污染源调查。
3、严控环境风险,落实最严环保制度
守住环保准入门槛。实施最严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制度,落实规划和项目环评联动,淘汰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高能耗和低端落后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禁止新增化工园区,推动化工项目入园进区,禁止园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园区外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
着力治理环境风险隐患。全面开展重点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达标建设,深入推行网格化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司法联动执法力度,加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加大约谈、督查、问责力度,对履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太湖一级保护区和长江江阴段沿岸重点规划区域内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任务,推动清理沿江水源地违法违规设施,推动限期关闭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着力解决一批影响群众健康、制约科学发展、阻碍结构调整的环境突出问题。
推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督促各市(县)、区建设一批危险废物焚烧和安全填埋设施,基本解决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问题。重点推进江阴市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和填埋处置项目建设,市区危险废物焚烧设施和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永久填埋场建设;推进宜兴市凌霞固废焚烧扩建、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和危险废物填埋场等项目建设。
(三)、聚力改革创新深化环保制度改革
按照环保部和省厅部署安排,有序推进环保机构改革。
强化绿色金融等激励机制,用价格机制和市场机制倒逼企业转型。按照省统一要求,实施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全面推开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进一步完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体系。深入推进生态补偿与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认真做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工作。扩大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做好全国流域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完善绿色发展水平评估体系。推进环境信用评级结果与相关部门共享,进一步落实守信企业奖励和失信企业惩戒制度工作,推动联合惩戒落地,促进环境守法成为常态。
主要措施:对国家重点减排项目——国电丰城发电有限公司#4机组脱硝工程,加强建设督促;确保已建各机组脱硝工程和脱硫设施运行正常。督促省重点减排项目——丰城矿务局电业有限责任公司3台机组脱硫设施完成改造工作;督促江西省丰城新洛电业有限公司做好管理减排工作。督促省重点减排项目——江西丰城南方水泥有限公司2#窑低氮燃烧改造+烟气脱硝完成验收并实现正常运行。督促国家重点减排项目——丰城屠宰厂污水处理工程完成验收并实现正常运行。对新、XX区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其正常稳定运行;对养猪场进行现场指导,要求对污水增加深度处理设施和雨污分流设施,采取干清粪等清洁生产改造措施,整改基本到位。
计划全年化学需氧量(cod)、二氧化硫(so2)、氨氮(nh3-n)、氮氧化物(nox)等四项指标分别减排1、1、1、10%以上;国家重点减排工程全部建设完成。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计量认证体系文件,宣贯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工作严格按照计量认证体系文件的要求执行。
二、作为省直管试点县市,做好承接宜春监测站以往的监测工作,主动跟班学习业务,加强监测人员的培训,提高监测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处理各种复杂情况的能力。
三、配合环境管理,做好本市污染源排污费核查监测,监督监测和执法监测,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和在线监测平台建设,积极认真对待污染纠纷监测。
四、完成实验室改造工作。
五、做好全市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区域噪声和交通噪声的监测工作。继续完成各乡镇小一型、小二型水库水质监测工作。
六、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环保局污控科工作计划
一、认真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我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工作及搞好城区主要路段的黄标车及无标车的限行及淘汰工作。至20xx年11月底,我市环保标志的核发率已超过90%,排在XX市的前列,20xx年,在我市汽车保有量剧增的前提下,继续保持90%以上的核发率水平,同时着手拿出老105国道、南北路、人民路、紫云大道等路段作为先行限行路段,与交警等部门联合,推动我市黄标车及无标车的限行及淘汰工作的开展。
二、继续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好对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补贴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视频监控工作。继续按照省厅的部署,确保每天拆解电子物中抽取14%以上的数量进行视频点数监管,现场检查为每两周到现场一次,并认真做好现场检查记录。
三、进一步推动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继续按照《江西省环境保护厅落实〈江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实施方案》(赣环办字〔20xx〕28号)和《XX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宜府发〔20xx〕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推动《XX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全面贯彻执行。
四、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力度。进一步按照《江西省财政厅、环保厅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包装好我市的项目,加大对国家和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申报力度。
(一)、组织有污染防治设施改造的企业建立项目库,同时将去年未上报成功的项目在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的基础上今年继续申报,以争取治理资金。
(二)、在富硒产业基地、规模化养殖方面加大申报力度,将一些同类项目捆绑在一起,搞好可研和环评报告,以争取国家和省级治理资金。
五、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生活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要继续按照《江西省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排污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对我市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向市进行汇报,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要大力配合,各负其责,采取有力措施,确保赣江饮用水达到ⅲ类以上标准,让市民喝上放心的饮用水。
六、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有关程序,把好排污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收集证的颁发工作。重点做好上市企业、拟上市企业及排污量大手续齐全的企业排污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七、搞好我市陶瓷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直管县后,非涉重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由我们自己进行安排审核,20xx年,我们计划安排东鹏陶瓷、斯米克、和美陶瓷三家公司进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四家省重点危险废物监管企业的监管力度。我市列入了省重点危险废物监管企业名单的共有4家,分别是江西金洋金属有限公司、江西真龙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京九合金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四家企业在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及环保手续等方面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问题,20xx年我们要继续加强对这四家企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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