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期捕鱼立案标准如下:1、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3、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