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载人被抓处罚为警告或罚款;电动车闯红灯扣分与罚款取决于是否属于机动车类型;行人闯红灯被撞,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需避让行人,保险公司在责任范围内赔偿,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电动车载人被抓怎么处罚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具体看当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二、电动车闯红灯怎么处罚
如果电动车上牌时,属于机动车类型的,那么闯红灯会被扣分的。如果是非机动车,也就不需要驾照,不会扣分。
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中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以如果电动车在上牌时,属于机动车类型的,闯红灯是会被扣分和罚款的。而非机动车就没有相关必须取得驾驶证的规定,所以非机动车一般只罚款不会扣分。
三、行人闯红灯被撞如何处理
行人闯红灯被撞怎么办:相关法律规定目前,法律界对于行人闯红灯时在人行道斑马线上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机动车无过错仍存在较大的争议。而根据以往的判决,斑马线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一般更多偏向弱者。
《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电动车载人被抓的处罚是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具体的处罚标准还需参考当地法律。而对于电动车闯红灯的处罚,如果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类型,将会被扣分;如果是非机动车,则不会扣分。对于行人闯红灯被撞的处理,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应当避让行人。而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责任分担会根据过错程度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章 管 辖 第六条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罚款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县级以上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由设区的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处罚决定。
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由县、市、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机关作出处罚决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章 行政处罚 第一节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五十二条 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三条 阻碍公路建设或者公路抢修,致使公路建设或者抢修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损毁公路或者擅自移动公路标志,可能影响交通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处罚规定。
拒绝、阻碍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